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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关于液体聚氯化铝采购项目(自主)的采购公告

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液体聚氯化铝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公告类型:采购公告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编号:WSSCG-2022283

四、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

五、项目名称:液体聚氯化铝采购

六、预算金额:670万元

七、最高限价(单价):1400元/吨

八、采购内容(内容、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名称数量单位简要技术要求备注
1液体聚氯化铝采购1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八、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温国资委〔2020〕125号第十五条对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至本项目投标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4.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的制造商;(2)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地市级及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九、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07月06日起至2022年07月20日止(08:3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在报名时间内报名有效)。

2.报名地点: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桥头河大桥温州生命健康小镇B03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注:投标供应商将报名资料发送至971115133@qq.com。

十、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2年07月06日起至2022年07月20日止(08:3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发售时间止之前报名、购买采购文件有效,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拒绝参加投标)。

2.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桥头河大桥温州生命健康小镇B03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7日14:30

2. 递交地点为以下两种方式,投标供应商任选其一即可:

2.1邮寄:提倡投标供应商以邮寄的形式递交投标文件(为保证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邮寄地址,建议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天寄达,并与收件人确认寄达)。邮寄地址: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桥头河大桥温州生命健康小镇B03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收件人:王女士,联系方式:18357703076。包裹外包装上请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采购代理机构作接收登记工作。因邮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能及时送到耽误项目投标的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任何责任。

2.2现场递交:投标供应商代表将密封后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103会议室。(递交人员必须符合本公告“十四、其他事项”中的第6项要求)。

注: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予以拒收。投标文件中所需的原件(如有)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3.开标时间:2022年07月27日14:30

4.开标地点: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103会议室(温州市瓯海区温瑞大道990号,万象城对面、温瑞大道东侧的中石化加油站非机动车道向北过桥后右转到底,温州中学新疆部南门边上)。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瓯海区温瑞大道990号

联系人:仇先生

联系方式:0577-8837368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计女士/王女士     

联系方式: 0577-86077722/18357703076  传真:0577-86077722

地址: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桥头河大桥温州生命健康小镇B03 

监督部门: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方式:0577-88373321

联系人:赵女士

十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5000元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户名: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33050161982700000693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杭州之江支行

注:投标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请携带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转账支票进账单、电汇单等,缴纳保证金用途必须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复印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十四、其他事项:

1.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1.1报名表(通过邮箱报名供应商提供word电子版);

1.2供应商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如为多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1.3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地市级及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1.4办理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采购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的招标办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采购监管部门投诉。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供应商认为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5.书面质疑与投诉受理地点与联系人见采购文件。

6. 根据温州疫情防控需求,现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遵守以下要求,否则不得参与项目投标:

(1)投标供应商代表在进入开标地点前必须出示温州防疫码,且必须显示绿码。如投标供应商代表的温州防疫码无法正常展示的,视同非绿码。

(2)凡来自有报告核酸阳性病例所在地及中高风险所在设区市或县(市、区)人员不得作为投标供应商代表。

(3)省外投标供应商代表在进入开标地点前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省内投标供应商代表在进入开标地点前必须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投标供应商代表在进入开标地点后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进入投标地点后不得随意走动,遵守采购方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5)有新的省市区文件按新的文件执行。


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关于液体聚氯化铝采购项目(自主)的征求意见公示

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司受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液体聚氯化铝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布如下(详见附件),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请于2022年07月11日17:0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0577-86077722,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971115133@qq.com或邮寄至我公司。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计女士/王女士

联系方式:0577-86077722/18357703076

联系地址: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桥头河大桥温州生命健康小镇B03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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