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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温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进口加臭剂(四氢噻吩)项目(其他类)的采购公告

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温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进口加臭剂(四氢噻吩)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投标。

采购公告

公开招标

2024GYRQCG-01WZ

其他类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项目)

进口加臭剂(四氢噻吩)

最高限价:140000元/吨

序号采购内容预计使用量供货期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1进口加臭剂(四氢噻吩)12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温国资委〔2020〕125号第十五条对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

2.投标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

3.投标供应商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危险货物运输第3类);

4.工作人员有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培训上岗合格证、从业资格证,涉及特种作业的岗位应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国企采购活动。

1.报名时间:2024年04月03日起至截标之前(08:3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截标之前报名有效)。

2.报名地点: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桥头河大桥温州生命健康小镇B03。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获取文件表格(请在公告下方自行下载)。

注:如电子邮箱获取 请将标书购买费汇入代理公司账户(缴纳报名费后将缴费截图、可拷贝的开票信息)等资料发代理机构电子邮箱“1005783819@qq.com”,供应商未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获取文件手续的响应文件予以拒收。

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04月03日起至截标之前(08:3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截标之前报名、购买采购文件有效,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拒绝参加投标)。

2.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桥头河大桥温州生命健康小镇B03。

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4日09:30

2.递交地点: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审室(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桥头河大桥温州生命健康小镇B03)

3.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4日09:30

4.开标地点: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审室(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桥头河大桥温州生命健康小镇B03)

采购人:温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府东路869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577-8859596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丽密/陈素芳    

联系方式:0577-86077722/15372888553   传真:0577-86077722 

地址: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桥头河大桥温州生命健康小镇B03

监督部门:温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室

联系方式:0577-88380581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00元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账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户名: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76060122000323292

宁波银行温州瓯海支行

注:投标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请携带投标保证金缴纳到账凭证(银行转账支票进账单、电汇单等,缴纳保证金用途必须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复印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1.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1.1报名表(通过邮箱报名投标供应商提供word电子版);

1.2办理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采购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3.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的招标办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采购监管部门投诉。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温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供应商认为温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5.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投标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采购文件,但该投标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6.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桥头河大桥温州生命健康小镇B03,联系人:王纪凤,联系电话:15805779720。

温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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